查看原文
其他

买新冠保险后阳了,保险公司却“失联”?长沙男子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just law 2023-05-03
1月30日,湖南长沙男子张先生报料称:

他在2022年1月购买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险,保障期限为一年;2022年12月,他被检测出阳性后,联系保险公司,但保险理赔却一直处于无人问津状态。

为此,2023年1月3日,张先生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要求涉事保险公司立即履行保险赔付责任,支付新冠确诊津贴2万元、违约金5000元等,并要求该公司在主流新闻媒体就其不积极履赔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张先生在诉状中提出,他购买的新冠保险,保障期限为2022年1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包含新冠确诊津贴2万元、新冠肺炎住院津贴6000元等9项保障内容。

张先生称,2022年12月中下旬,他出现发热、咽痛、全身酸痛等症状,自测“新冠抗原”为阳性;12月23日,他赴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显示为阳性。

保单约定,“新冠确诊保额2万元,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出现症状或体征,经医疗机构确诊感染新冠病毒的,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确诊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为此,2022年12月24日,张先生拨打中国太平保险客服电话进行报案,“按照客服陈述,公司规定相关人员需在10分钟以内与报案人取得联系,而时至今日(笔者注:指正式起诉的2023年1月3日),保险理赔仍处于无人问津状态,保险公司分配的查勘员电话无法接通,客服也无法确定理赔时间。”

张先生称,根据公开报道,太平保险不积极理赔新冠险,理赔人员停机失联,故意不承担保险责任之情况屡见不鲜,侵犯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向受其影响的被保险人赔礼道歉。

笔者检索发现,2022年12月30日,红星新闻刊发了一篇题为《理赔难题频现:买新冠保险后阳了,保险公司却“失联”》的权威报道称:

“在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新冠险’的相关投诉超过2000条,投诉对象包含泰康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众惠相互、众安保险、华泰财险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投诉内容多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联系不上理赔员、赔付条款层层加码等。”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企业官网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央金融企业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张先生认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作为央企下属公司,应当带头履行企业责任,遵守契约精神。

张先生还告诉笔者,值得一提的是,在他正式起诉涉事保险公司后,2023年1月29日,一名自称“太平服务人员”的人员通过微信联系到他,沟通理赔事宜。

该人员称,“前期疫情爆发,案件集中,我司人员也相继感染,服务时效有所耽误。”

对于涉事公司迟来的理赔意愿,张先生认为,他已经就太平保险不积极理赔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他还认为,直到起诉以后,才有自称“太平服务人员”的人员主动联系他,不免令人遐想:这或许是一种“公关行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